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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大厅借用手续

2021年11月10日 10:06  点击:[]

为保障实验大厅内仪器设备的安全、维护实验大厅环境整洁,凡借用实验大厅内设备和场地开展科研工作时,申请人必须履行正规借用手续,方可进入实验大厅。具体手续如下。

1)申请人需填写《安全科学与工程学实验室(大厅)借用(预约)表》,表格中必须明确进入大厅的具体人员,且所有签字必须本人手写,并由实验大厅负责人签字(张曦)。

2)开展具有危险性的科学实验时,指导教师必须签署安全承诺书,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,经实验大厅负责人同意后,方可进入大厅开展相关实验。

3)因学院实验室面积有限,申请人在开展实验期间,不得随意向实验大厅内放置物品。

4)申请人在提交《安全科学与工程学实验室(大厅)借用(预约)表》时,应对实验室环境卫生负责。到期归还钥匙时,大厅负责人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,如存在脏乱差等现象,可责令借用人打扫卫生。

5)申请人借用大厅时间不得超过7天,如超过7天需重新履行借用手续。获批进入实验大厅后,不得让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。借用大厅期间,大厅内环境卫生、财产安全及人员安全等责任均由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承担。

6)本手续由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,未涉及事宜参照《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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