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轮学科评估在保持评估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,以“立德树人成效”为根本标准,以“质量、成效、特色、贡献”为价值导向,以“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”为基本方法,着力构建符合中国实际、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。现将指标体系说明如下。
一、人才培养质量
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,将“人才培养质量”放在首位,从思政教育成效、培养过程质量、在校生质量、毕业生质量四个维度进行全方位考察。
(一)思政教育
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人才培养首位,设置“思想政治教育特色与成效”指标。重点考察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情况,突出在课程思政改革、社会实践开展、意识形态阵地管理、基层党组织建设、思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。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,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思想水平、政治觉悟、道德品德、文化素养等的提升度。
(二)培养过程
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评价,重点考察教材体系、课程体系、教学体系及国际交流等方面情况,突出科学研究等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。
1.出版教材质量。对本学科5-10本(不同学科数量要求不同)代表性教材,参考教材的“出版社”“版次”“使用情况”等信息进行评价。
2.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。一是课程体系。对研究生主要课程、国家级一流课程、课程教学改革(艺术类和建筑类学科还包括艺术/设计实践改革)与质量督导方面的主要做法进行评价。(注:本文中“艺术类”学科是指音乐与舞蹈学、戏剧与影视学、美术学、设计学,“建筑类”学科是指建筑学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)。二是教学获奖。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以及其他5项代表性教学成果奖(如军队教学成果奖、省级教学成果奖)进行评价。科研院所不统计国家级一流课程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。三是学生满意度。通过问卷调查,了解学生对课程设置与教学质量的满意度。
3.科研(与实践)育人成效。科研(与艺术/设计实践)训练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渠道。为突出科学研究等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,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科研(与实践)训练对学生学术道德和科研(与实践)能力的提升度。
4.学生国际交流情况。主要考察学生在校期间赴境外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,参加重要国际会议(或其他重要学术活动)以及来华留学生来源国家和高校的分布情况。
(三)在校生
1.在校生代表性成果。对在校生“德智体美劳”全方位总体学习成果,以及表现突出的20名学生的代表性在学成果进行评价。
2.学位论文质量。对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的原始成绩进行统计分析。仅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不设置此指标。
(四)毕业生
1.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质量。一是落实“就业优先”政策导向,考察学生“就业率”。二是参考学生就业去向、签约单位类型和地域分布、艰苦地区和基层就业情况等,对学生总体就业情况进行评价。三是对10-30名(不同学科数量要求不同)代表性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总体情况进行评价。
2.用人单位评价。通过对毕业生工作单位进行问卷调查,了解毕业生职业道德和职业胜任力。考虑到部分学科的学生就业形式多样,体育学、建筑类、艺术类学科不设置该指标。
二、师资队伍与资源
“师资队伍与资源”包括“师资队伍”与“平台资源”两项二级指标。
(一)师资队伍
1.师德师风建设成效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,设置“师德师风建设成效”指标。主要考察师德师风建设机制与成效,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和指导研究生作为重要观测点,注重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。
2.师资队伍建设质量。采用“师资队伍结构质量与代表性教师质量相结合”的方式进行评价。师资队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、学历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缘结构、生师比等。按“学科方向”列举10-30名(不同学科数量要求不同)代表性骨干教师,除提供年龄、职称、国内外学术组织任职、学术水平等信息外,还提供在本单位工作年限、年均课时数等信息,抑制人才无序流动。为强调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,规定代表性教师中,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(二)平台资源
一是支撑平台。对国家级平台、教育部平台、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及其他5项代表性支撑平台(实验室、基地、中心等)进行评价。艺术类学科不设置该指标,相关内容可在《学科简介》中体现。二是重大仪器设备。在自然科学学科(建筑类学科、系统科学、科学技术史除外)设置“重大仪器设备”观测点。请单位提供本学科购置或研制的、单台(套)价值最高的5项重大仪器设备与实验装置,并简述对本学科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,进行综合评价。
三、科学研究(与艺术/设计实践)水平
“科学研究水平”包括“科研成果(与转化)”和“科研项目与获奖”两项二级指标。为体现艺术类和建筑类学科特点,突出科学研究与创作设计并重导向,相关学科单独设置“艺术实践成果”“艺术/设计实践项目与获奖”二级指标。
(一)科研成果与转化
科研成果除考察“学术论文质量”外,为体现学科特色,哲学社会科学和中医学、中药学学科还考察“学术著作质量”,工学、农学、医学门类和设计学学科还考察“专利转化情况”。农学、医学门类学科还设置“新品种研发和转化情况”及“新药研发情况”指标,开展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。
1.学术论文质量。从本学科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凝练出5项标志性学术成果;每项成果分别简述其原创性、前沿性、突破性创新内容和学术贡献,并提供若干篇代表性学术论文(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,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可填写“三报一刊”理论文章)进行支撑。所提供代表性论文的核心内容,应能有效支撑标志性成果,专家评价时不以“论文引用”等计量指标为主要依据。
2.学术著作质量。对本学科5-10本(不同学科数量要求不同)代表性著作进行评价。
3.专利转化情况。不设置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指标,突出转化应用导向,考察评估期内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和国际专利)的实施转化数和实施转化平均到账金额。鉴于军队系统有关政策要求,军队院校不统计专利实施转化金额。其他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,通过社会服务案例呈现。
4.新品种研发与转化情况。在部分农学学科设置此指标,对评估期内国家或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、林木良种,国家授权的植物新品种,国家审定的畜禽新品种、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、水产新品种、草品种研发与转化情况进行评价。
5.新药研发情况。对评估期内新批准或注册的新农药、新兽药(农学门类)和新药(医学门类)进行评价。
(二)科研项目与获奖
1.科研项目情况。采用“国家级科研项目与其他代表性项目相结合”的方式,对参评单位牵头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定量与定性结合评价。一是本单位牵头立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(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);二是其他30-40项(不同学科数量要求不同)重要科研项目(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委托项目、有关行业和重要企业委托项目等);三是为充分反映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贡献,工学门类还将“武器装备型号项目”等重要国防和军队项目纳入指标体系。
2.科研获奖情况。对“国家奖”、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、国防科学技术奖、军队科技进步奖(二等奖及以上)、中国专利奖(银奖及以上)及其他10项代表性科研获奖(如省级“三大奖”,重要国际奖、学会协会奖、社会奖)进行分类评价。
(三)艺术实践成果
对30项代表性艺术实践成果(如创作、展示、演出作品等提供的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资料)进行评价。
(四)艺术/设计实践项目与获奖
1.艺术/设计实践项目。艺术类学科设置“艺术实践项目”指标,对本单位牵头立项的国家艺术基金、重要委约和委托项目等30项代表性艺术实践项目进行评价,建筑类学科设置“建筑实践项目”指标,对本单位牵头立项的20项代表性设计实践项目进行评价。
2.艺术/设计实践获奖。艺术类学科设置“艺术实践获奖”指标,对10项代表性艺术实践获奖(如创作、展示、演出获奖等)进行评价,建筑类学科设置“建筑实践获奖指标”,对15项代表性设计实践获奖进行评价。
四、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
“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”包括“社会服务”和“学科声誉”两项二级指标。
(一)社会服务
其中,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更加强调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与智库作用,自然科学学科更加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。为充分体现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贡献,在部分自然科学学科开展“涉密案例”填报与评审。
(二)学科声誉
1.国内声誉调查情况。在《学科简介》中描述本学科基本情况、学科方向与优势特色、人才培养目标、生源情况、国内外影响等。国内同行和行业专家参考《学科简介》,对学科声誉进行评价。
2.国际声誉调查情况。在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考古学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机械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化学工程与技术、生物医学工程、软件工程、兽医学、口腔医学、药学、工商管理、音乐与舞蹈学、设计学等18个学科开展国际声誉调查。各学科分别邀请境外同行专家,参考《学科简介(英文版)》,进行国际声誉调查。军队院校不设置此指标。
学科评估将“国际交流合作”相关指标融入各一级指标中。在“人才培养质量”指标中,设置“学生国际交流情况”指标,重点考察学生赴境外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、参加重要学术会议(活动)以及来华留学生分布情况。在“师资队伍与资源”指标中,考察教师“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任职”情况,部分学科还将“境外经历情况”作为观测点。在“科学研究水平”指标中,采用“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”的方式评价学术论文质量,并将国际合作发表情况提供专家评价参考;同时,将“国际奖项”纳入科研获奖考察范围,将“国际专利”纳入专利考察范围。在“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”指标中,部分学科设置“国际声誉”指标,邀请境外专家开展学科声誉调查。